嘘头遭禁,选购应需理智
为了提升品牌关注度,厂家热衷打造超低价嘘头;为了不让嘘头亏得太很,个别品牌又弄出了个偷梁换柱,以次充好!看来低价嘘头在家电卖场还没有达到天上掉馅饼的程度,如果真的很幸运被砸到了,也得仔细看看是不是馅饼已经变了味。虽然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》的出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商家的促销行为,但要真正避免类似于夏先生的遭遇,还需要消费者自身提高对低价骗局的识别能力。依据《办法》中的规定,这里谨做四点提示:
一,不要轻易相信打折的原价。个别经销商为了提高“实惠”的冲击力度,调整的不是现价而是虚标原价。《办法》中规定,零售商不能提供或者提供虚假降价前交易票据的,其所标原价视为虚构原价。
二,不要轻易相信清仓甩卖。殊不知,有些家电店面从开业起始就在“清仓甩卖”。 《办法》中规定: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、拆迁、停业、歇业、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。
三,不要轻易被“买一送一”或“买就送”所诱惑,因为很有可能前一商品的“高”价就已经包含了后一产品的价格。《办法》中规定: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,不得使用令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、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。
四,远离那些有“不三包,不退货”等提示的促销。《办法》中规定: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设置障碍,即便商场出售的特价货品,消费者也有权利退换货。如此看来商家之所以要提前声明,产品肯定有猫腻。另外对于那些商家持有“最终解释权”的促销也最好敬而远之,因为《办法》中第六条明确规定:商家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,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总之,对于当前家电卖场上商家纷纷推出各种促销“大餐”,我们虽然没有必要如洪水猛兽般恐而拒之,但也不要报天上掉馅饼的投机心态,还是老话说得好,一分钱一分货!等大部分平板电视价格真的降下来了咱再买也不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