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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美乐”规模增大 经营模式需调整

  【IT168  评论】国美与永乐合并后,给中国家电连锁业带来的影响是前所未有的。勿庸置疑,并购所带来的规模效应,将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,整合物流系统,减少运输费用。经济学界普遍认为,企业规模效应本身并没有错,只有当“规模”被证明来自于对竞争的限制或被用于从事反竞争的活动时,企业才被认定是存在不当竞争。在美乐合并不久,国美私自掀起了手机、平板电视等产品的降价风潮,来打击其竞争对手。那么这次降价是否有错我们姑且不论。故笔者认为,国美并购永乐后不能只仰仗其规模效应的优势进行价格战,而应该在经营策略和服务上下功夫,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,从而更好的发挥其规模效应。

传统卖场经营模式阻碍产业发展

  众所周知,国美、苏宁等中国家电连锁企业的利润率都非常低,而主要采取的是“资本经营”模式,并非“商品销售”模式。

  统计数据显示,2005年上半年,国美毛利率为8.63%,其中其他业务所产生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71%;苏宁的毛利率为8.74%,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为172%;永乐这两个数据分别为6.96%和112%。这里,“其他业务”指的是主营业务之外的业务,包括进场费、广告费、促销费、店庆费等“价外费”。“价外费”是中国家电连锁企业赖以生存的资本,他们将这些资本用于信贷或者房地产等“副业”,从而谋取高额利润。

  反观中国家电制造企业,2005年平均利润率不及1%。其中的原因,除了中国家电企业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匮乏外,家电连锁对制造商强势征收佣金与费用来获取利润的“资本经营”模式,是造成目前利润率较低的另一大主因。因此,中国家电连锁的“资本经营”模式对整个中国家电产业链的破坏是可想而知的。

  然而,国美、苏宁等家电连锁企业有什么资本来“要挟”家电企业呢?当然,他们靠的是其强大的遍及全国的销售网络,这是他们能够强行征收进场费和压低进货价格的主要资本。上周国美向供应商抛出旨在遏制苏宁的“四不”精神(不参与苏宁联合报纸广告、不参与苏宁联合促销、不参与苏宁户外活动、不参与苏宁田林店任何开业活动),这个“霸王条款”也是国美并购永乐后规模效应得产物。

  而广大的家电企业的利润得不到保障,这也直接影响到整个中国家电产业链的良性发展。试想,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,就没有钱投入研发,所以就无法在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,也无法在自主创新上获得优势。这样一来,很难摆脱技术上受制于人的局面,所以就不能够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产品,更优质的服务。最终的结果是,中国将沦为外资家电企业的世界加工厂。虽然表面上看中国家电企业也有品牌,海尔、长虹、海信等都是国际知名品牌,到时候这些企业将变成穿着制服,有“名份”的“高级民工”,赚取的是低廉的加工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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