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不觉中,“双十一”已经陪伴我们走过了14个年头。从最开始的“让消费者每年好好玩一次”的愿景,到如今各种低价套路、低价陷阱屡禁不止,确实给大家的购物体验带来了不好的感受。其中模仿大牌名称、外观设计、包装等行为让人又气又好笑,下面请看几个案例。
雪碧是年轻朋友非常爱喝的饮料,但是一眼没看清的话,你可能就会买到“雲碧”牌饮料,繁体字的云和雪乍一看还真一模一样。所以网上也有消息称,雪碧很早以前就把“雷碧”商标也注册了,怕的就是有这一天。
这只豹子多少天没洗头了,毛全都炸开了。不知道买了这个牌子服装的你,穿出去会不会被别人当笑话。
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,我一定要买两碗泡面,一碗吃掉另一碗扔掉!但如果你买到了两碗康帅博或者唐师傅方便面,会不会全都扔了呢?
无独有偶,餐饮巨头星巴克“STARBUCKS”也遭遇了山寨问题,在非一、二线城市地区以及县域市场,其被一家名为“STARPER”的山寨品牌侵权,据悉,“STARPER”店内出售的产品与星巴克“STARBUCKS”极其相似,包括拿铁咖啡、“星冰乐”等。其产品的包装上印着“星巴克咖啡服务”的字样,并使用与星巴克绿色美人鱼几乎无差的标识。
当你对这个英文名称有疑问时,会看到网友一些评论:“这是星巴克授权给雀巢的咖啡服务,开放了加盟”“不是假的,是雀巢合作的加盟商”。实际上,星巴克与雀巢的合作是真的,但这类“STARPER”门店是假冒的。“STARPER”山寨星巴克,事实上是非法使用了“星巴克咖啡服务”字样以及星巴克的绿色美人鱼标识,属于商标侵权行为。“STARPER”山寨店将“星巴克咖啡服务”字样用在产品上的目的,就是利用了消费者对于该项业务一知半解的漏洞,来让他们误以为这也是星巴克授权产品。
上面还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一些常见的食品或者服装,算是客单价相对较低的商品,一旦发现买错了也不会太在意,笑一笑也就过去了。但是如果是家电行业,客单价较高,要是发现买错了,那可就真得哑巴吃黄连了。
近日,有消费者在网上发帖,说自己在电商平台买了一台康佳电视,后来出现问题给官方客服打电话,才知道自己买的并不是康佳电视,而是一款叫做鑫康佳的产品,后来仔细看了电视上的logo,才发现“KDNRA”跟康佳的“KONKA”太像了,完全跟蹭品牌一个路数。
左为正规“KONKA”(康佳)品牌;右为字母变形处理假冒“KDNRA”(鑫康佳)
并且还有人在网上带节奏,说鑫康佳是康佳的子公司,这是纯粹的混淆视听。因为笔者在天眼查看到,“鑫康佳”和“KDNRA”商标均由一家名为“康佳云电器集团(中国)有限公司”的企业在香港注册,两个品牌无任何经营相关信息。
虽然很多人没有做过生意,但是做生意的本质大体都懂,要想经营好一个品牌,必须从自身产品着手,只有产品质量过硬、超值,才会受到消费者的好评。
其实国家对此也有非常明确的规定:
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,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,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,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;
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,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,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;
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第二条中规定,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应当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信的原则,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。
设立双十一购物节本身是没有错误的,可以让大家进行集中消费,商家通过降价促销手段短时间可以吸引大量流量,即便薄利也会有客观的营收。然而一些山寨品牌想坐收渔翁之利,破坏了整个电商环境。
笔者在这里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“双十一”、“双十二”等网购大促期间一定要理性消费,不要被低价商品所诱惑,丧失了该有的判断力。尽量选择品牌自营或者旗舰店,还有一些口碑比较好的店铺选购,做一个理性的消费者。